江西省从9月1日起,首创全省范围内房价成本公示制度,要求全省各设区市的楼盘“晒”成本。目前已有百家楼盘公布了成本价。然而奇怪的是,根据公示信息,有约两成的楼盘在“亏本销售”,其公示的房价成本高于累计成交均价,让老百姓有些“雾里看花”。(9月16日《经济参考报》)
市场经济下,商品的价格应该几何,其实并不由成本决定,而是由市场上的供求关系说了算。同样的道理,当然也应该适用于房价,既然如此,房子的成本几何,似乎也不必过分关注。不过,市场经济的另一个前提条件其实是信息的充分公开,假如信息不对称,或是一方隐瞒了重要信息,其实都有违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,甚至涉嫌不正当的交易。从这个角度来看,卖家固然可以市场化叫价,但买家其实也有权获知商品成本这一重要信息,只有具备了这些前提,交易的达成才算是名正言顺、无可挑剔。
房价成本,无疑是房地产市场的重大信息,作为市场参与者,购房者不仅有权获知房价的成本信息,且获知成本更有助于购房者做出审慎而合理的抉择。在这一点上,江西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房价成本公示制度,所有楼盘的成本都不能再捂,而必须晒在阳光下,无疑是购房者的一大利好。不过,假如认为购房者从此有福了,恐怕是高兴得太早。君不见,公布成本的百家楼盘中,约两成都在“亏本销售”。看到如此成本,还真是不免令人心动。既然人家房产商都在以低于成本价甩卖了,如此破天荒的好事儿,如此划算的买卖,绝对是过了这村没这店,购房者的确应该赶紧出手抄底才是。
不过,开发商显然不是傻子,假如没有到资金压力无法支撑、房子无人问津的地步,恐怕绝无亏本甩卖的道理,尤其是放在当下房价一路高涨的背景下,涨了半天的房价还不及成本,一边“亏本销售”,一边还被指责逐利的开发商还真是比窦娥还要冤。假如不是开发商的智商有问题,就必定是公布的房价成本有猫腻,相比后者,咱还是对开发商的智商更有信心。然而,当公布房价成本成了导演“亏本销售”好戏的契机,如此信息公布,与其说是保证了购房者的知情权,毋宁说是又给了开发商一个做戏的舞台与忽悠的机会。
房价成本公示,的确是件好事。不过,如果让“王婆”去公示“卖瓜成本”,或许也会不露富地摆出一副 “亏本销售”的委屈相,精明如房产商当然更加深谙此道。真要让房价成本公示的是成本而不是软广告,成本究竟多少,显然不能全由“王婆”们说了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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