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8位衣着光鲜的“老板”齐声朗读:“我们承诺:永远不拖欠、克扣员工工资。如拖欠、克扣而导致员工投诉或引发群体事件,我们将承担一切社会和法律责任……”昨日下午,二七广场上演了这样一幕“集体宣誓”,引发众人围观。(12月14日《河南商报》)
临近年底,各地媒体总是少不了欠薪、讨薪的新闻。许多单一纠纷发展为群体事件,最终导致为公共治安事件,欠薪是罪魁祸首。讨薪是天经地义的,合情、合理、合法,加上人们天生的同情弱者本能,自然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。
媒体要讨伐的,大多是以榨取和侵吞员工血汗而获一己私利的不良企业。比如,运营正常的大公司总是赖着员工千八百块的小钱不发,而“老板”却豪掷千金挥霍无度:为了让自己的父母尝尝味道,18万元就买一只脐橙也值!只要自己的人头马,哪管他人的胃中空;只要自己的红颜笑,哪管他人的老婆哭;只要自己的奢靡潇洒,哪管他人的吃饭过日子——歌舞升平、极尽奢华、花天酒地、纸醉金迷……
不懂辩证法,就不能很好地看世界。事实上,欠薪的也不全都是恶意的。比如,有的企业经营受到上游企业的影响,有的企业因资金暂时运转失灵而陷入困境等。不是恶意的欠薪,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。如果这家企业平时对待员工不薄,在企业遇到暂时困难的时候,员工与“老板”同舟共济、共克时艰未尝不妥。咬咬牙,努努力,挺过去或许就是春暖花开。
欠债就要还钱,雇人就必须发工资,这是基本的做人常识、基本的社会准则,也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线,其实根本无需承诺与“宣誓”。然而,当我们的法律和制度还只是写在纸上、挂在墙上的时候,当我们的社会容忍度一而再、再而三地被放宽的时候,这种“集体宣誓”未必就不是一种社会和谐的助推剂。
为了避免“讨薪”闹剧上演,60余位河南企业家自发组织“不欠薪”宣言。不可否认,这种“集体宣誓”是不折不扣的“秀”。不过,笔者倒没觉得这种“秀”有多么不地道。因为有认知总比无认知好,有关注总比无关注强。而且,如果“秀”过之后,众多“老板”果真都能践诺的话,那么不正是社会各界所期待的吗?
恶意欠薪和非恶意欠薪,关键的节点是在“老板”们是不是主观故意。当然,主观故意与否也不是判断欠薪是否正当的理由。这里需要着重指出的是,如果“老板”们都能从企业的发展出发,都能从他人的饭碗着想,都能从社会的稳定考虑,全力以赴争取“不欠薪”,本身就是一种进步。
一诺千金。“秀”过之后的践诺更值得尊敬。如果这些参与“集体宣誓”的老板们都能践行誓言的话,那真是善莫大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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