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正伟 本报特约评论员
听说过机动车驾驶证年审,也听说过企业营业执照年审,但恐怕很少有人听说户口本也要年审。而在广东湛江,一些居民把户口本送到派出所去年审,已经成为一种习惯。
驾驶证、营业执照年审,审的是合格与否;户口本年审,审的又是什么呢?记者调查发现,原来年审只不过是个幌子而已,12元的治安联防费才是实质。
既然如此,为什么居民的户口本上还要盖户口年审章?为什么不直接告诉居民收的是治安联防费?是怕联防费不好收?还是觉得说不说无所谓?不得而知。
为了按时交上这不明不白的钱,当地居民养成了年审的习惯,身在外地的湛江人每年也要将户口本寄回,交晚了还要被追加罚款。这么多年稀里糊涂地交钱,究竟是缺乏法治意识?还是投诉无人受理?这又是一笔糊涂账。
尤其发人深思的是,早在2006年,湛江市公安局就下发了《关于调整户口核对的通知》,“严禁以户口本核对为由搭车收取治安联防费,”“严禁以不核对户口本为由向居民罚款”。2010年再次发文重申。可是,上级的三令五申并没有打破一些派出所的年审惯例。
这不禁让人想起时下备受关注的二级公路收费。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明确规定,“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(含二级)的公路不得收费。”遗憾的是,抛开频频网开一面的“例外”不说,就连法规严禁收费的一些东部省市,二级公路收费依然王皮照旧。
无论是户口本年审,还是二级公路收费,无疑都在挑战着法律尊严和政府权威。可是,为什么这样的乱收费能够依然故我,甚至不顾层层禁令铤而走险?在湛江户口本年审中,如此兴师动众的收费,收费现场竟没有任何公示,至于收据更是付之阙如。费用收取尚且如此,费用支出更是难以知晓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所谓“收支两条线”,依然是一笔糊涂账。更不用说面对“下达任务、超收奖励、罚款分成”的潜规则,上下部门早在“收费自利”的默契中心照不宣了。
对每个公民来说,公共收费伴随一生,是关系民生的大事。适当的收费是行政运转的必需,也体现了“谁受益、谁付费”的原则。但透过户口本年审和二级公路收费等乱收费现象,我们更要警惕那种“管理即收费”的思维。在提倡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今天,政府部门尤其要认识到,行政收费不是简单的收费问题,更是政府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,是衡量政府是以服务为重还是收费为重的标尺。换言之,行政收费要造福于民,而不能造“负”于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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