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0日,北京市法制办公布了2014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。广受关注的“地铁禁食”条款,在拟提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待审议的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(草案)》稿中,已被删去。北京市法制办认为,此条款更适宜纳入到乘车手册中,作为对乘客的一种引导、提倡行为。不过,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则建议对地铁车厢内饮食加以规范,将地铁车站、车厢内,禁止乞讨卖艺和派发广告也写入法规,具体为针对车厢内饮食、车站或车厢内乞讨卖艺的行为,违反规定者,可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

公共交通工具通常人多拥挤,吃喝食物不但会影响车厢内空气、卫生,也会影响他人,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安全隐患。地铁禁食作为一种强制性的约束手段,符合大多数乘客的利益需要和价值诉求,能够倒逼地铁进食者逐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,最终形成道德自觉和文明自觉。这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。反对者则认为,很多人在地铁内进食属于迫不得已,这种行为只是违反公序良俗,不同于其他违法犯罪,故不应当给予强制约束,只需在道德上进行引导。

笔者以为,厘清这个问题首先应当区分法律与道德的边界。相对于道德,法律的力量更直接,同时也更有约束力。但问题在于,地铁上进食本身的含义范畴让法律难以界定,比如说,什么样的行为属于进食,吃一块糖果算不算进食?当进食本身的含义难以界定,法律的约束力就变得很尴尬。此外,拥挤的地铁内,谁来执法,如何取证,也是个现实的问题。如果一旦立法而法律在事实上又难以约束一些模糊的行为,法律的权威性就会打折扣。

其次,从立法角度来说,地铁禁食立法的民意基础也难以成立。根据网络民意的调查,很多人对地铁车厢内吃东西持反对态度。问题在于,持反对态度和同意地铁禁食入法,并不是一个概念,也不意味着他们就一定支持罚款。某种程度上,立法能否考虑到少数派意见,能否顾及少数派的选择权利,是成为善法的重要标准。比如一些低血糖患者,长时间乘坐地铁不吃东西可能就会带来问题,了解这些特殊情况则需好好倾听少数派意见,通过更加多元化而非一刀切的精细立法,尽量关照到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特例。

在这方面,可以借鉴香港地铁的做法。虽然香港地铁也禁止在车厢内饮食,并也有罚款,但主要通过惩罚和教育两方面执行。港铁工作人员会不时在乘车区域内巡逻,如果发现有乘客吃东西,首先会向乘客发出劝喻,告知他们的行为已经违例,要求停止饮食。如果乘客遵照要求执行,会得到一个警告,一旦再犯,就会收到港铁发出的检控通知书并被罚款。如果乘客拒不执行,港铁就会即时发出检控通知书。

港铁的做法非常符合实际,以劝诫教育为主,罚款并非主要目的。港铁还不断加强宣传教育,让乘客养成不在地铁内饮食的好习惯。港铁候车区和车厢内都贴有禁止饮食的标签,同时,广播也不时提醒乘客不要在车厢里饮食。港铁还会定期制作禁食海报进行宣传。2012年,港铁就推出立体“忍者”公仔的宣传主角,呼吁乘客在地铁里“忍”住、不要饮食。对地铁禁食,这些做法都值得我们借鉴,而不宜过于依赖罚款。

【相关部门应当直面问题,积极回应公众利益诉求,而不能因为在地铁里吃东西没有直接威胁公共安全,或者在执行、处罚上存在困难,就采取回避态度。】

地铁内该不该禁止饮食,这本不该成为问题的问题,在国内却是具有争议性的热门话题。近日,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,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建议,应在草案中增加禁止饮食等条款。这又一次引起了人们对地铁禁食问题的关注。

地铁内禁食,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。且不说在地铁里吃榴莲、臭豆腐会是什么情形,就是捧碗方便面、热干面,或者拿杯咖啡、牛奶、豆汁,也可能影响到他人,让人大呼吃不消。就此而言,地铁禁食也是城市文明之所趋,理应成为多数人的共识。

国内有些地方为何没有推行地铁禁食规定?说起来似乎不无悖论。反对地铁禁食的民意,其实是基于个人自利原则,不愿受公共规则约束,但抱有类似想法的人多了,也就结成一股民意。相关部门也并非不懂得地铁禁食的必要性,只不过这更多关乎公共利益,且不会直接侵害部门利益,因此干脆顺水推舟,以减少管理上的麻烦。这实际上是一种懒政思维。

这样做,既不利于照顾多数人的利益,也无助于城市文明的培养与提升。国外有些城市没有作出明文规定,并不意味着鼓励在地铁内饮食,而是相信民众会自觉遵守地铁文明。在国内,反对地铁禁食,却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那些为一己便利而反对禁食的人,将不得不忍受一个“舌尖上的地铁”。也许他觉得在地铁吃包子没事,其他人却难说不会端起炒肝大快朵颐。

地铁内禁食,应明文列入相关安全条例。基于“国情”,这么说有三层意思:一是,地铁禁食既不该成为立法空白,也不应作为倡导性规则,而应落实为法律明文规定,以培养公民自觉性;二是,规定还应辅之以强制性处罚手段,如这次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所建议的,对违规者处以1000元以内罚款,这样才能真正形成约束力;三是,在落实层面,对地铁禁食的范围应规定得越细越好,以便民众有法可依,有章可循。

就北京地铁的拥挤现状来看,把地铁禁食纳入相关安全条例,也是现实所需。有人在地铁里吃吃喝喝,就难免有人抱怨阻止,若是法无明文,则易产生矛盾纠纷,甚至发生类似于武汉地铁里上演的“热干面扣头”等场景。其结果,不仅公共秩序荡然无存,城市文明让人堪忧,个人出行舒适度更无从谈起。

因此,相关部门应当直面问题,积极回应公众利益诉求,而不能因为在地铁里吃东西没有直接威胁公共安全,或者在执行、处罚上存在困难,就采取回避态度。

【从部分国外城市的地铁禁食立法经验看,好的立法标准在于,无论哪方胜出,权利受损的另一方的合法权利都会得到适度考量和有效补偿。】

日前,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就《北京市轨道交通安全条例(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的第一轮审议中,提请稿中被删除的“地铁禁食”条款被建议重新加入。此前,北京市法制办就《条例》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时,由于该条款引发众多争议,曾将其删除,拟作为倡导性规则写入乘车手册。作为市人大的立法建议,该条款还要经过两轮审议以及可能召开的听证会,才能最终决定是否入法。

立法进程耗时多多、一波三折,但很明显,立法者正在走向慎重和节制,立法程序也正在走向民主和透明。在公民参与立法的语境之下,原本管理者与消费者间的权力与权利之争,变成民众“饮食需求”与“禁食诉求”的权利之争,博弈主体的嬗变,也体现出角色的归位。不管结果如何,这都是种进步。

“地铁禁食”是世界性难题

应看到,在早餐晚餐时间与潮汐交通叠合的情况下,拥有“饮食权”,意味着终日奔波的上班族可以“边走边吃”。但对“禁食族”而言,遍布车厢的“五谷杂陈”的味道及随处可见的垃圾,无疑是种折磨。如果地铁“禁食”,更清洁的环境或能顺应“禁食族”们的诉求,但这对那些每天奔波于车途的人们来说,或许是连吃饭间歇都被抹杀。这也是“地铁禁食”成为世界性难题的重要原因。

针对地铁饮食,不少国外城市做法也各异。在美国华盛顿市就有着非常严格的禁食令,地铁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吃喝,违者或遭到地铁警方的口头警告、驱离、罚款,甚至拘留、逮捕等;在美国佛州杰克森威尔市,地铁禁食令稍微人性化些,一些乘客的进食被允许,但饮料要使用符合地铁方规定的容器盛装,保证无遗洒。在巴黎,地铁上贴着抨击啃汉堡、乱丢食物等不文明行为的平面广告,不在地铁上吃东西已成“不成文法律”。当然,也有些城市对地铁饮食采取较开放态度。

“地铁禁食”立法考验权益平衡术

无论禁食与否,抑或是有无立法禁食,在这议题上,尽量平衡各方权益成了价值共识。

拿地铁禁食立法而言,好的立法标准在于,无论哪方胜出,权利受损的另一方的合法权利都会得到适度考量和有效补偿。就像在很多公共博物馆,游客参观区都会有“禁止饮食”的标志。在此处饮食,会被很多双眼睛“关注”,也可能遭受严厉的惩罚。但这类公共场所也往往会专设免费游客用餐区,桌椅、纸巾等物一应俱全。

有效补偿的直接责任,不应来自于“禁食族”群体,而应来自于管理方。最可怕的立法结果是,法律规则或行政命令成为管理者规避责任、逃避应尽义务的工具,让别人讲文明,让自己享特权,以效率之名垄断“执行力”。若不能避免这点,即便立了法,恐怕也很难执行。

在常常空间局促、人潮如涌的北京地铁站,专设乘客用餐区的执行难度和实际效用可以想象。比起华盛顿等城市,它的管理难度也更大。若要靠执法力量维护地铁饮食或禁食的秩序,恐怕也需要更多的人力、时间投入。基于此,在地铁饮食的应对上,显然也更要“因时、因地制宜”,在文明行为涵养和惩罚违规的尺度层次上多下功夫。

在北京,“地铁禁食”其实也是大的公共交通管理体系中的一环。在“地铁禁食”议题中,除了立法者、管理方和个体所应独自承担的责任之外,社会资本潜能的开发和累积,才是促进大交通“生态系统”良性循环的长远之道。社会资本的积累,不仅要凭借严厉的惩罚措施,还要基于规则的合理性、道德的约束力、高度的认同感及公民间的理解和信任。

小小的“禁食令”不能成为立法的终点。否则,解决办法只能朝令夕改,成为新问题的催化剂。

□史泽华(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教授)

《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(草案)》今年2月19日向社会征求民意,其中拟规定“车厢内禁止饮食,不听从运营单位劝阻制止的,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”。地铁车厢内是否应该“禁食”的话题,随即引发广泛争议(5月20日《北京青年报》)。

公共交通工具上禁食的话题,历来引人关注。有地铁的城市,要在地铁上禁食;没地铁的城市,公交车上也在考虑禁止。北京拟通过立法的途径,规定“地铁车厢内饮食最高罚款500元”,无疑是对此“民意”的顺应。问题是,我们首先得搞清楚,乘客在地铁车厢内饮食,到底是一个道德问题,还是一个法律问题?动辄用罚款的方式来约束,是否合适?

确实,乘客在车厢内吃东西,丝毫没顾及到其他乘客的感受,在私德上是有问题的。可是,吃东西的人也有苦衷,很多是为了赶时间不得不把早餐带到车上吃。更何况,也不是所有食品都有怪味,“一刀切”地禁止,有过度限制正当权利的嫌疑。相比在车厢内乱丢垃圾,甚至在车厢内大小便等行为,在车厢内饮食无论主观恶意还是客观影响,都要小得多。总体来说,似乎不应该上升到“违法”的高度。

事无巨细地动不动就要立法解决,试图将任何道德问题法律化,这是一种虽有民意基础却又简单粗暴的思维。比如有的地方曾规定,乘客拒绝给老幼病残孕让座,乘务员可以拒绝服务,言下之意“可以赶下车”。可乘客是买了票才上车的,立法赋予乘务员将不让座乘客赶下车的权力,无异于以立法的方式违法。公交立法也好,地铁立法也罢,当然可以说是进步,问题是,必须严格厘清公域与私域的界限,不要过度依赖立法手段解决道德问题。

想想看,如果车上吃东西可以立法罚款,车上脱鞋是不是也可以?车上着装不雅是不是更可以?搞到最后,到底是“法无禁止即可为”呢,还是“法无授权不可为”?法律与道德,必然各有施展效用的空间,不能什么事情都追求立竿见影,道德素养提高本来就要慢慢来,没办法,这就是一个缓慢的过程,指望立法罚500元瞬间解决问题,不现实。

别的不说,光说执行,车厢禁食的条款,根本无法落实到位。地铁公司肯定是无权罚款的,交管部门是不是得搞一个便衣队,长期潜伏在地铁里执法才行?我们身边那些有法规无执行的法规还少了吗?公共场所禁烟、行人闯红灯、随地吐痰、占用盲道、散发小广告……媒体梳理出的遭遇执行难处于休眠状态的法规,可谓数不胜数。多一条无法执行的“车厢禁食”法规,又能怎么样呢?

5月19日,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公告,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于5月24日召开。此次常委会最大的亮点,将是对“地铁车厢里是否禁食”进行审议。此前,《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(草案)》公布,其中规定“车厢内禁止饮食,不听从运营单位劝阻制止的,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”

地铁车厢里禁食并不是新鲜话题,此前武汉出台“禁食令”时,曾引起公众关注和讨论。此次北京拟对“地铁车厢里是否禁食”进行审议,再次引发争议。这背后的道理很好理解,因为每个人都会接触公共交通工具,都可能碰见“地铁上有人饮食”的事情,那对此事的关注,就是对自身权益的关注。

公允了说,作为一种无奈之举,地铁车厢里禁食有其善意初衷。毕竟,地铁车厢本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小空间,少数乘客进食,特别是在人多的情况下进食,如果吃的还是有味道的食品,肯定会影响到其他乘客的权益。另一方面,不是每一个在地铁上进食的人都具备高素质,那这还可能污染地铁上的环境,甚至会造成乘客之间的矛盾与冲突。如果有“禁食令”且能落实到位的话,这些问题,似乎就能解决了。

但是,从社会整体进步与地铁服务人性化的角度来看,地铁“禁食令”一刀切的做法,明显又过于生硬,不符合人性化的原则。毕竟,吃东西也是每个公民的一项权利,在没有明确法律限制这项权利的情况下,出台规定与禁令,不让人吃东西,似乎也不甚妥当。在我看来,地铁禁食的背后,是公民权益之间的一种博弈,即你有吃的权利,但没有“骚扰”到他人的权利,如何寻找到这其中的平衡,才是问题的关键。

这就要求,相关管理者应从保障大多数人权利的角度进行规范——对地铁进食说“不”时,还需要充分考虑人性化服务的原则,充分尊重人们吃东西的权利。其一,不能简单粗暴地一禁了之。不妨只禁止会影响其他乘客的饮食,例如吃有味食品的情况就要禁止,但对吃无味食品等饮食行为,则需要高抬贵手,因为这基本上不会影响他人权益!其二,则要考虑到特殊群体的需要,例如婴儿、低血糖患者等突发情况!甚至有必要为此设置专门的、可供乘客进食的区域。其三,在具体执行禁令时,也要以提醒为主,劝阻为辅,少用或尽量不用罚款等处罚方式。

吃东西是一项权利,地铁上无视他人权利进食虽然场合不对,可以给予限制,但不能“一刀切”地禁止。至少,地铁进食并不违反相关法律,在限制时应有更多人性化的考量,这样才能服众。

□刘鹏(职员)

北京明天将对《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(草案)》进行审议,其中规定“车厢内禁止饮食,不听从运营单位劝阻制止的,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”新闻一出,地铁车厢内是否应该“禁食”的话题,又在各地引发广泛争议。

支持者理由充分,一是影响安全,食品渣容易招来蟑螂、老鼠,饮料洒落在地可能会把乘客滑倒;二是有碍环境,地铁是个密闭空间,吃东西味太大;三是不文明,毕竟地铁是个公共交通工具,不是餐厅。反对者也言之凿凿,毕竟,上下班时地铁里人都快挤成纸片儿了,如果不是没办法,谁愿意还吃东西啊。而且,处罚“一刀切”也显得不人道,毕竟,只喝水影响不大,有的食物不掉渣也没味,还有老人小孩也有特殊情况。再者,罚款执行起来也有一定难度,不可能每节车厢都派人看着,如果不能令行禁止,这种规定岂不是形同虚设。

虽然正反双方都各有各的道理,但是,地铁里吃东西确实不太合适,这就跟公共场所大声说话一样,以前没人觉得这是个问题,可是,随着文明素质的提高,现在,持反对意见的人也越来越多。地铁禁食的条例其实在许多城市都已经出台,比如上海、深圳,每次都引起很大的争论。但是,在实际执行过程中,其实我们并没怎么听到很多有人被罚的案例,为什么呢?当然不是因为地铁管理部门执法不力,而是,大家也都知道,罚款不是目的,只是手段。只要目的达到了,有利于地铁环境的好转,有利于乘客的舒适乘坐,许多规定是可以灵活执行的。

举个简单的例子,公共场所禁烟令刚出,也是争议一片。现在,在公共场所已经很少见到人抽烟,虽然对于违法的人也有重罚的规定,但二手烟的减少,更多的并不是靠罚出来的,而是,有了这个处罚的规定,大家都意识到这种行为并不文明,影响到了旁人的健康,更多的人自觉到吸烟区吸烟了。文明素质的提高靠的是人们言行举止的点滴进步,它是从一件件小事,一个个小细节培养起来的,一定有一个过程,急不来也罚不来。但是,处罚的规定可以有,毕竟,这对人们的行为是一个很好的约束,也树立起一个高标准和人们努力的方向。人人都能做到时,自然就水到渠成了。

20日,北京市法制办公布了2014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。广受关注的“地铁禁食”条款,在拟提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待审议的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(草案)》稿中,已经被删去。北京市法制办认为,此条款更适宜纳入到乘车手册中,作为对乘客的一种引导、提倡行为。(5月21日《新京报》)

从文明角度来看,地铁禁食很有必要。那些喜欢在地铁上吃食物的人,可能有着“上班来不及”等多种原因,但文明更重要的是换位思考,要考虑到大多数人的感受。

但就法律角度而言,地铁禁食却有点“手伸得长”。即便在一个充分的法治社会,依然离不开道德的力量。揆诸社会问题,有许多是法律力量释放不够的原因,也有很多是道德力量薄弱之故——对此很多人都有切肤之痛。承认法律不是万能的,承认法律有自己的边际,不是不尊重法律,反而是法律精神的体现。

删除“地铁禁食”是一种进步,也带来了新的考验。除了少数人“好这一口”外,大多数人对地铁吃食还是比较敏感的。如何通过道德引导、倡导,培养起公共精神,这对有关方面乃至整个社会都提出了挑战。

【北京版“地铁禁食令”能否顺利通过,目前还未可知。即使禁令没有成行,也不意味着居民可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。因为,只有每位“主人”都学会体谅他人并约束自己的行为,我们的家园才能更美好、宜居。】

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日发布公告,本周四常委会会议将对“地铁车厢里禁食”进行审议。《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(草案)》今年2月向社会征求意见。其中规定,车厢内禁止饮食,不听从运营单位劝阻制止的,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

地铁车厢内为什么要禁食?首先,食物碎屑会引来蟑螂老鼠从而形成安全隐患。其次,食物残渣以及包装垃圾等,会影响地铁车厢和车站的卫生环境。而且,地铁车厢空气流通性差,各种食物的气味会导致车厢内产生异味,影响他人。

“不应该禁食,上班族在地铁上吃早饭可节省时间”,“低血糖者等病患在感觉饥饿的情况下,必须吃一些糖果点心”如此等等。反对者可以列举出各种特殊情况,以佐证有关禁令缺乏“人性化”。但种种特殊情况在禁食支持者看来,不过是矫情:“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地铁都是禁食的,为什么到了国内就有如此多的特殊情况呢!”“上班族没时间吃早饭,早起10分钟不就解决了”……以立法形式禁止在地铁车厢内饮食,这个议题每次被提起时,照例都会引起争论。不过随着“地铁禁食”这一规范,逐步深入社会人心,目前支持者已经占了多数。昨天,某主流门户网站发起的相关调查显示,65%的网民支持禁食,反对者仅占26%。

网站的调查结果乐观,但并不意味着北京市就一定能通过有关禁令。被许多国家和地区执行的“地铁禁食令”,在我国遭遇到比较严重的“水土不服”,此前已有多起禁令闯关失败的案例。2008年12月初,《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(草案)》面向公众征求意见,其中“禁止饮食,违者罚款”的规定引起巨大争议,当时的网络调查显示,有超过60%的网民反对禁食。最终,南京取消了地铁禁食条款。2013年9月,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该市“轨道交通管理条例”,草案中的禁食规定同样成为焦点。在2013年底出台的上海市有关管理条例中,禁食条款最终也被删去。

近年来,伴随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迅猛发展,各地立法部门不断做出“地铁禁食”尝试。立法禁食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地铁行驶安全,同时提高公民素质,在地铁乘坐规范上与国际接轨。尽管立法部门的尝试屡屡受挫,但这种努力也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果。在经历了多次大讨论后,不在车厢内饮食、大声喧哗等许多公共礼仪规范,正在得到越来越多市民的理解和践行。截至目前,虽然还鲜有城市将地铁禁食列入法规禁止范畴,但“不在车厢内饮食”已成为各地地铁乘车守则中的倡导性内容。一些媒体的调查也显示,目前大多数乘客都知道不得在车厢里进食的规定,而且能做到自觉遵守。

近年有关地铁进食最著名的案例,就是内地游客在香港地铁进食引发的对骂事件。2012年1月,该事件视频激起网友的广泛讨论。事件起因是一名内地小女孩在地铁车厢内吃点心面,而当地乘客地铁禁食的提醒,引起女孩母亲与周围港人的对骂。鉴于内地游客在境外频发“不和谐”事件,国家旅游局去年向社会发布了“文明旅游提醒语”,提醒游客入乡随俗,改变不良习惯。

在地铁车厢内饮食是个不良习惯,习惯一旦养成,改起来会有难度。带着一身的不良习惯,到境外旅游临时想改,恐怕是来不及的,好习惯在家里就要养成。况且,做个“受欢迎的客人”固然重要,但更重要的是做个受人尊敬的主人。北京版“地铁禁食令”能否顺利通过,目前还未可知。即使禁令没有成行,也不意味着居民可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。因为,只有每位“主人”都学会体谅他人并约束自己的行为,我们的家园才能更美好、宜居。